南安一阀门公司伪造50份7种检验报告被查处罚款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18-10-13
伪造产品检验报告,还加盖了公司公章提供给客户。近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首起伪造检验结果案,一家阀门科技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

       伪造产品检验报告,还加盖了公司公章提供给客户。近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首起伪造检验结果案,一家阀门科技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

  近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南安市成功开发区的某阀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该公司办公室内发现加盖该公司公章的“福建省水暖消防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复印件42份,经向福建省水暖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核实,该中心未出具上述检验报告。该公司涉嫌伪造产品检验结果,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遂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证,该公司为节省开支,利用Photoshop软件以之前在质量检测中心所取得的报告作为模板,对内容进行修改并用黑色的激光打印机打印出来,总共伪造了50份7种不同产品检验报告,加盖公司的公章后存放于办公室备用,拟作为产品检验合格的凭证提供给客户。至案发止,已为客户提供其中1种伪造“福建省水暖消防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法兰明杆闸阀检验报告8份,剩余的42份还未使用就被查获。最终,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6万元。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